2008/03/03

投資紀律

商周上有一篇文章《十八年堅守不貪心法則》。

勞倫斯‧芬克(Laurence D. Fink)


是這這篇專訪的對象,他強調:不論債券、股票或其他投資工具,最偉大的投資人,都是最有紀律的人,「譬如巴菲特。」

芬克在第一波士頓時所領導的債券部門曾在一樁高風險交易中壓大注,結果慘賠一億美元,檢討失敗原因後刺激了芬克採用科技研究徹底了解投資風險。等他自行創業後,芬克以這些失敗經驗為師,開始在自己成立的公司貝萊德(Blackrock)內嚴格要求貫徹投資紀律與風險管理。

但是,要拒絕唾手可得的利潤,何其難。他曾經因為某支對沖基金不符合公司的經營原則,而將該基金剔除在外,但事後該基金卻突然宣佈基金淨值重挫65%而下市,證明這個舉動確為正確之舉。

紀律


此外,芬克更指導員工學習紀律,注重風險管理,透過失敗累積的教訓,轉化成為管理流程(Process),再透過流程的建立,建立貝萊德的紀律。「賺錢倚靠的就是紀律,不是貪心,」他要求貝萊德的員工面對困難時,「準備好且有紀律(Be Prepared, be disciplined.)」。

我後來上網找了一下台灣能買到的基金有沒有「貝萊德」,結果我發現原來2006年初,美林集團決定以旗下的資產管理部門交換貝萊德49%的股權,美林退出資產管理業務。到了2006年9月底,兩家公司正式合併成「貝萊德美林投資管理」,營收成長四倍,達13億美元。到了2007年9月底,貝萊德所管理的資產規模高達1.3兆美元,比一年前成長21%,第三季每股獲利達2.29美元。

堅持


所以,現在在台灣能找到的基金只有「貝萊德美林投資管理」的基金了,只是我不知道,由「貝萊德」變成「貝萊德美林」後,芬克是不是還能堅持紀律的原則?因為,合併後的公司會面臨許多的問題:新公司應該採取哪一方的企業文化?應該採取什麼樣的組織架構?管理權應該如何分配?

對我而言最大的問題是到底在「貝萊德美林」內是不是芬克說了算?這篇專訪刊登的時間是2006年11月6日,也就是兩家公司正式合併成「貝萊德美林投資管理」之後了,所以我敢確定這篇專訪的內容與實際上買到的「貝萊德美林」購買的產品的原則是否一致,但倘若真是如此,那這間公司就是可以考慮購買的公司,至於產品我想還是再觀察一陣子吧。

行動


但芬克表現出來的個人作風我倒是非常的欣賞。因為,我發現那些在投資能堅守紀律的人,在生活中也一樣有紀律,這些紀律表現出來的就是長時間的固定從事某些活動,數(十)年如一日。

所以,我也該回復原本有紀律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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